武汉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
1 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(以下简称瓦楞纸箱)的分类、结构形式、要求、试验与检验方法等。
本标准适用于瓦楞纸箱的设计、生产制造与检验,其他类型的瓦楞纸箱可参照本标准的有关规定。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,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(不包括勘误的内容)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,然而,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版本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版本适用于本标准。
GB/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(GB/T 191-2008,ISO 780:1997,MOD)
GB/T 2828.1-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:按接收质量限(AQL) 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(ISO 2859-1:1999,IDT)
GB/T4857.4 包装 运输包装件压力试验方法(GB/T4857.4-1992,eqv2872:1985)
GB/T4892 硬质直方体运输包装尺寸系列
GB/T6544 瓦楞纸板
3 分类
瓦楞纸箱按照所使用的瓦楞纸板的不同种类、内装物的质量及综合尺寸、预计的储运流通环境条件等将其分为20种,如表1所示。
表 1 瓦 楞 纸 箱 的 种 类
|
种 类 |
内装物 质量/kg |
综合尺寸a /mm |
1类b |
2类c |
|
纸箱代号 |
纸板代号 |
纸箱代号 |
纸板代号 |
|
单 瓦 楞 纸 箱 |
5 |
700 |
BS-1.1 |
S-1.1 |
BS-2.1 |
S-2.1 |
|
10 |
1000 |
BS-1.2 |
S-1.2 |
BS-2.2 |
S-2.2 |
|
20 |
1400 |
BS-1.3 |
S-1.3 |
BS-2.3 |
S-2.3 |
|
30 |
1750 |
BS-1.4 |
S-1.4 |
BS-2.4 |
S-2.4 |
|
40 |
2000 |
BS-1.5 |
S-1.5 |
BS-2.5 |
S-2.5 |
|
双 瓦 楞 纸 箱 |
15 |
1000 |
BD-1.1 |
D-1.1 |
BD-2.1 |
D-2.1 |
|
20 |
1400 |
BD-1.2 |
D-1.2 |
BD-2.2 |
D-2.2 |
|
30 |
1750 |
BD-1.3 |
D-1.3 |
BD-2.3 |
D-2.3 |
|
40 |
2000 |
BD-1.4 |
D-1.4 |
BD-2.4 |
D-2.4 |
|
55 |
2500 |
BD-1.5 |
D-1.5 |
BD-2.5 |
D-2.5 |
|
a 综合尺寸是指瓦楞纸箱内尺寸的长、宽、高之和。
b 1类纸箱主要用于储运流通环境比较恶劣的情况。
C 2类纸箱主要用于储运流通环境较好的情况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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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当内装物质量与综合尺寸不在同一档次时,应以其较大者为准。 |
4 基本箱型与代号
瓦楞纸箱的基本式样图形(见附录A)。根据内装物的不同,也可以采用其他型式的瓦楞纸箱。瓦楞纸箱内可以使用隔板、衬板、底座等纸箱附件,其种类及代号(见附录B)。
瓦楞纸箱的箱型代号由四位数字组成,前两位数字表示箱型种类,后两位数字表示同一类箱型中不同的纸箱式样。
4.1 开槽型(02型)
通常由一片瓦楞纸板组成,由顶部及底部折片(俗称上、下摇盖)构成箱底和箱盖,通过钉合或粘合等方法制成纸箱。运输时可以折叠平放,使用时把箱底和箱盖封合。
4.2 套合型(03型)
由几片箱坯组成的纸箱,其特点是箱底、箱盖等部分分开。使用时把箱底、箱盖等几部分套合组成纸箱。
4.3 折叠型(04型)
通常由一片瓦楞纸板折叠成纸箱的底、箱体和箱盖,使用时不需要钉合及粘合。
5 要求
5.1 材料
5.1.1 制造瓦楞纸箱的瓦楞纸板见表1,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GB/T6544的规定,成箱后取样进行检测的纸板强度指标允许低于标准规定值的10%。
5.1.2 钉合瓦楞纸箱应采用宽度1.5mm以上的经防锈处理的金属钉线,钉线不应该有锈斑、剥层、龟裂或其他使用上的缺陷。
5.1.3 粘合瓦楞纸箱应使用有足够接合强度的符合有关标准的粘合剂。
5.2 尺寸与偏差
5.2.1 瓦楞纸箱的外尺寸应符合GB/T4892的规定,瓦楞纸箱的长、宽之比一般不大于2.5:1;高、宽之比一般不大于2:1,一般不小于0.15:1。
5.2.2 瓦楞纸箱的规格通常用内尺寸、展开尺寸(或制造尺寸)或外尺寸表示(单位为毫米),其规定如下:
――内尺寸:瓦楞纸箱内的净空尺寸,以长、宽、高的顺序表示;
――展开尺寸:制造时的压线尺寸。瓦楞纸箱展开时压线之间的尺寸,以长、宽、高的顺序表示;
――外尺寸:瓦楞纸箱的外形尺寸,以长、宽、高的顺序表示。
三种尺寸的关系参见附录C。
5.2.3 瓦楞纸箱的尺寸公差为单瓦楞纸箱±3mm,双瓦楞纸箱±5mm。
5.3 质量与结构
5.3.1 纸箱的接合可用钉线或粘合剂等方式。瓦楞纸箱质量应均一,不得有粘合及钉合不良、不规则、脏污、伤痕等使用上的缺陷。
5.3.2 瓦楞纸箱钉合搭接舌边的宽度单瓦楞纸箱为30mm以上,双瓦楞纸箱35mm以上。钉接时,钉线的间隔为单钉不大于80mm,双钉不大于110mm。沿搭接部分中线钉合,采用斜钉(与纸箱立边约成45°)或横钉,箱钉应排列整齐、均匀。头尾钉距底面压痕中线的距离为13 mm±7mm。钉合接缝应钉牢、钉透,不得有叠钉、翘钉、不转角等缺陷。
5.3.3 瓦楞纸箱接头粘合搭接舌边的宽度不小于30 mm,粘合接缝的粘合剂涂布应均匀充分,不得有多余的粘合剂溢出现象。粘合应牢固,剥离时至少有70%的粘合面被破坏。
5.3.4 瓦楞纸箱压痕线宽度不得大于17mm,折线居中,不得有破裂或断线。箱壁不得有多余压痕线。
5.3.5 异型箱除外,构成纸箱的各面的切断部及棱必须互成直角。在压痕、合盖时,瓦楞纸板的表面不得破裂,在切断部位不得有显著的缺陷,切断口表面裂损宽度不得超过8 mm。
5.3.6 箱面印刷图字清晰,位置准确。根据需要,在适当位置印刷瓦楞纸箱的种类或代号、生产日期及制造厂等信息。
5.3.7 瓦楞纸箱的摇盖应牢固,可以经受多次开合,经6.2试验面层不得有裂缝,里层裂缝长总和不大于70 mm。
5.3.8 瓦楞纸箱的抗压能力按6.2.3规定的方法经行平面压力试验,其强度应大于规定值。具体参数的确定参见附录D或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。
5.3.9 瓦楞纸箱的抗机械冲击能力应与其内装物的性质、包装防护方式等综合考虑,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经行有关试验并确定试验的强度值。具有特殊要求(如:防潮等)的纸箱性能应符合其他有关标准或规定。